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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院务公开制度
时间:2022-10-12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院务公开工作,促进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健全中心院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党委、行政、纪委、工会负责人组成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会委员会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对外公开

(一)医疗服务信息。中心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职能部门设置;主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或提供查询服务;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工作人员上岗应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或提供服务项目价格的查询服务。

(三)行风建设情况。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主要规定;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查询电话。

(四)收费信息。为患者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查询,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为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

(五)按相关规定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

三、对内公开

(一)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重大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二)年度财务预、决算主要情况;

(三)国家重点监控的药品使用情况;

(四)岗位设置、岗位聘用、解聘、辞聘的标准及程序,薪酬体系;

(五)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投诉信箱、电话;

(六)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四、公开形式

院务公开要根据公开内容的性质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

(一)对外公开:在明显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公告栏;网站、公众号;编印、发放各类资料;设立院务公开投诉信箱等。

(二)对内公开: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例会、周会、科务会、职工座谈会等;通过内网、简报、院务公开栏等发布;设立举报箱、意见箱、举报电话等。

五、工作机制

(一)各部门根据职责和中心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履行审核、发布等程序。

(二)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日常监督,听取意见建议,定期总结分析,持续整改提高。

 链接:院务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