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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李庆明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本期通报的案例中,有为逃避监督和惩处、搞“代持型”受贿的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有挪用群众筹资建设款的村妇女主任,有将征地补偿款挪用于个人经营活动的基层党员干部,还有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吃拿卡要的乡镇干部。
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
党风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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