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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不断推动“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落实
来源:纪检办公室 时间:2022-04-16

建立完善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不断推动“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落实


日前,中心党委制定出台《中共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委员会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鲁公卫临床中心党字〔2022〕37号,明确责任追究对象、责任追究原则、责任追究情形责任追究措施,持续拧紧作风建设责任链条,以制度压力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提升“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

该《制度》明确中心在职职工因工作不严谨规范导致的单位集体利益受到明显损害的情形均为适用范围。

针对从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违背中心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决定、违反中心人事制度、财务制度、审计制度和招标采购等制度、擅自更改或推诿、拖延党委会、行政办公会或其他领导小组会议决议到搞亲亲疏疏、拉帮结派影响工作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涵盖了党的政策落实、“四风”问题表现、规章制度的执行、作风建设纠风工作的要求等等,确定了十八项追问责情形清单,为中心全体人员划出纪律红线、敲响警钟。

在责任追究方面,《制度》根据导致单位集体利益受到明显损害程度不同等确定对领导干部、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采取谈话提醒或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通报调整工作岗位绩效扣罚等方式进行追问责。

制度》的出台,目的是为进一步整顿中心工作作风,深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提供制度保障,把工作督查制度优势转化为推进中心高速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动力党委书记张延安在党委会讨论本制度时强调下一步,纪检部门将按照《制度》对落实工作责任不力的部门及责任人严肃进行追问责,确保问题彻底整改,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整改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并建立长效机制。纪检办公室


制度链接:

/Uploads/Picture/2022/04/16/u625a199531c00.pdf